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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州市XX电站被列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案例

发布时间:2018-12-20    来源:清远信用网    字体:[ ]



经查,连州市XX电站2013年起未曾依法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于2015年7月初次被连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于2018年7月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届满三年。2018年5月起,“国家企业信息信用公示系统”生成公告通知该电站于2018年7月29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届满三年,仍未履行相关义务的将被依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但该电站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届满三年后,仍未履行相关义务,未依法填报并公示年度报告。

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第(一)项的规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届满三年仍未履行义务的,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连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将该电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对社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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