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
刘建华、廖记嫦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自然人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工商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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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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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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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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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类型: |
身份证 |
证件号码: |
440226********1510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连自然资规罚决〔2024〕83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 |
违法事实: |
梁祖安住宅2002年9月17日办理房地产权证混合结构五层266.49平方米。2024年8月14日清远市通力测绘有限公司提供的《连州市工程建设项目联合测绘成果报告》中该住宅为混合结构五层284.35平方米,超建17.86平方米,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 |
处罚依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未按照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
处罚内容: |
对梁祖安违建部分处以建设工程造价5%的罚款计人民币壹仟壹佰陆拾壹(¥1161)元。 |
罚款金额(万元): |
0.1161 |
没收违法所得、
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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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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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日期: |
2024-12-12 |
处罚有效期: |
2099-12-12 |
公示截止期: |
2027-12-12 |
处罚机关: |
连州市自然资源局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4418820073197789 |
数据来源单位: |
连州市自然资源局 |
数据来源单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4418820073197789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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