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
连州小腊妹特产商行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工商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91441882MACQL7MG7K |
|
|
|
|
|
|
法人代表姓名: |
林碧乐 |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身份证 |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
441882********3023 |
证件类型: |
|
证件号码: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连市监处罚〔2024〕122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发布违法广告 |
违法事实: |
经查明,当事人于2023年07月21日登记成立,主要从事食用农产品零售、食品销售以及互联网销售等经营活动。2024年3月21日,当事人在抖音商城“连州市小腊妹特产商行”店铺上架销售“润燥汤包”,当事人为了便于销售,使用含有医疗用语的“润燥汤包91g/袋精选无硫食材煲汤料山货产品原产地”字样作为商品宣传标题。2024年4月6日,当事人在抖音商城“连州市小腊妹特产商行”店铺上架销售“红薯干”,当事人为了便于销售,使用“农家自晒干货番薯干纯天然无添加老少皆宜健康零食”字样作为商品宣传标题,当事人无法证明上述“红薯干”为“纯天然”产品。上述广告是当事人委托个人进行制作编辑,广告费用共为50元,平均每条广告的费用为25元。至案发时止,当事人在抖音商城“连州市小腊妹特产商行”店铺销售出涉事商品“润燥汤包”7单,销售总额为117.6元。当事人在抖音商城“连州市小腊妹特产商行”店铺销售出涉事商品“红薯干”87单,销售总额为2244.6元。当事人于2024年8月13日我局执法人员第一次到店检查时就已对抖音商城店铺“连州小腊妹特产商行”的全部商品宣传标题进行检查和整改,但因抖音平台未通过审核,导致商品“红薯干”恢复使用原来的宣传标题“农家自晒干货番薯干纯天然无添加老少皆宜健康零食”。 |
处罚依据: |
当事人发布违法广告的违法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的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二)违反本法第十七条规定,在广告中涉及疾病治疗功能,以及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的;”的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两年内有三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广告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的规定。 |
处罚内容: |
我局决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对当事人做出以下行政处罚:罚款100元。 |
罚款金额(万元): |
0.01 |
没收违法所得、
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4-09-29 |
处罚有效期: |
2099-12-31 |
公示截止期: |
2024-12-29 |
处罚机关: |
连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441882MB2C43777F |
数据来源单位: |
连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数据来源单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441882MB2C43777F |
备注: |
|